问题 | 婚前购买的贷款房屋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首付款系在婚姻生活开始前由双方共同承担并有确凿证据予以证实,那么此房产在婚后的全额还款部分应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富。
但是,倘若在结婚前仅由一方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则由夫妇二人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同样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另外,假如在结婚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孩子支付了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婚后未将其伴侣的姓名加入产权证上,且所有贷款均由这一方父母独自偿还,在此种情况下,此房产可视为父母对他们子女的单方面赠与; 然而,如果贷款是由夫妇两人共同偿还的,当夫妇二人面临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把房产判归登记注册的那一方,但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在结婚前某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虽然房子仍属其子女所有,但在婚后将彼此的名字都添加到了房产证中,那么这个房产就应当划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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