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财产转移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当事人尚未发起诉讼或者已进入诉讼阶段且发现配偶存在恶意转移资产之情形,则可即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际,若其中一方故意隐瞒、私自转移、出售、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者捏造虚假债务试图非法侵占另一方财产权益的,那么分配该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些行为的责任人应予以扣减或者完全扣除其份额。 3、当婚姻关系终结之后,如发现原先的伴侣在离婚之前确实存在资产转移、隐秘行为者,则可以从得知这一信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最晚于两年之内向法院提起针对财产重新分配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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