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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合理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问题,将按照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如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的详细状况及重视保护女性与未成年人权益之原则来做出最终裁决。
2.针对夫妻共有的房产,其基本处理方式应当遵循均匀分配的原则。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现实需求以及财产的来源等因素而出现略有差异的情况。
3.对于那些不宜单独分割使用的夫妻共同房产,应当根据双方的住房现状以及对女方或无过错方的优先照顾原则,将其分配给其中的某一方。
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提供相当于房产价值一半的经济补偿。
同时,如果双方条件相同,还应该优先考虑女方的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一方,而另一方因离婚未能获得新居所,对此提出暂时居住申请的,经过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实际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批准其短期居住,但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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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