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所拥有的,尚未在婚姻期间得到任何变动或转换的个人财富,在离婚情况下无须进行分割(依然维持原状),继续归属出让权人的私人名下。
在此状况之下,夫妻之一方所持有的个人资产将不受其婚姻经历的影响,因此它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自动转变成为共同财富,即便面临离婚事件,他们也无需就其中一方所持有的个人性质财富进行分割。 换句话说,夫或妻中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始终保持其独自所有的状态,无需与配偶共享或者共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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