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的房子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征收问题时,所涉及的房屋并非必然为主张婚姻共同所有权的夫妻二人所有,其主要取决于该处不动产是否归属于这对夫妇作为联合拥有者的共有财产。
若其为夫妻双方的共有时,则相关的补偿款项应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置; 反之,若是非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此类支付补偿款的行为便不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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