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具体情境进行分析和对策设置是必要的步骤。
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发方个人出资购买房屋,且房产证仅仅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那么这处房产便被视为该出资人的个人财产; 但是当这笔交易发生在正式结婚之后时,不管房产证是否仅有一人的姓名标示,其所有权均须视作夫妻共有财产,并由双方经过深度合作后做出决定以确定如何分割此价值不菲的财产。 若双方最终未能就相关分配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决; 对于共同出资购买房地产的情形,由于其本质上也是共同拥有的资产,因此,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适当的房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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