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购房,是否算作第二套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所购得之房屋是否属于二套住宅,需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加以分析:
首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是否曾以共同借款人或按揭贷款人的身份参与购置过房屋; 其次,在离婚之后,当事人一方的名下是否尚存在相关房屋所有权。 若前者答案为“是”,则在此种情况下,离婚后再次购房将被视为二套住宅。 反之亦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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