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灰色收入是否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不明来源的收入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富。
该部分对于共同财产的理解应涵盖正常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内所产生的任何收入,如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 然而,这里有个例外情况,即夫妻一方个人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并不因其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变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当事人在此前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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