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合同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合法的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购置的物业,若没有被双方明确地约定作为个人所有,那么房产证上仅记载着其中任何单一一位配偶的姓名,应该视为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予以认可。
2.当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被指定登记在某一方的子女名下时,该不动产可以依据双方父母各自所提供的资金比例,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经相关当事人另行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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