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购置房屋并在婚后将配偶姓名增添至产权证书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个人资产,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延续,都不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这一点则可能会被打破。 在产权证书上添加配偶姓名,可视作是双方达成关于该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