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店面可以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该商铺的法律地位,它是否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权属问题;
其次,在确定商铺是否存在银行贷款以及是否抵押等情况之后; 再者,若经过分析该商铺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且并未涉及任何债务和抵押负担,此时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商铺的划分和处理方案: 其一,可以考虑将商铺出售,然后双方根据各自所占份额获得相应的售房款项; 其二,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方直接获得商铺所有权,但需以货币形式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最后,在上述方案达成共识后,夫妻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商铺的产权变更手续。 反之,如果该商铺存在银行贷款及抵押负担,那么在扣除相关贷款本息后,夫妻双方仍需就商铺的划分和处理方案进行协商: 其一,同样可以考虑将商铺出售,然后双方根据各自所占份额获得相应的售房款项; 其二,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方直接获得商铺所有权,但需自行承担偿还剩余贷款的责任,待贷款全部偿清后,再与另一方共同办理商铺的产权变更手续。 另外,若经调查确认该商铺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归其个人所有,则无需再对商铺的归属问题进行讨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识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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