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完婚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配偶姓名的。
如同夫妻双方对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进行重新约定一样,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产权登记簿上已经存在另一方的姓名,那么该方对于房屋就享有相应的产权比例。 然而,在涉及到产权分割问题时,即使有对方的姓名,也并非必然意味着其拥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有相关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 若无协议,则需结合各方面因素,包括各方对于房产的贡献程度等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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