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很遗憾,这是无法实现的。
首先,由于尚未获得产权证书,此类房产并无法直接进行过户手续; 其次,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便需要诉诸法律途径进行析产(即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若确认属实,再对此房产进行分配); 最后,在经过析产后,便可前往当地的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析产预告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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