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居住权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双方并未就永久居住权达成共识,那么该条款应被视为有法律效力的存在。针对离婚这一特定场景,尽管可以在相关协议中确立财产的居住使用权,然而却无法赋予永久性居住权益。现实生活中的夫妻在面临婚姻破裂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的居住支配权,其中涉及到居住权利的持续时间以及具体享有者等多个层面。通常情况下,“居住权”主要体现在对他人住房进行占用和利用方面的不动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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