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出钱买房但是房产证有名字可以要一半的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若房产产权注册中留有其他方姓名,则此方即享有相应产权份额。
然而,虽有姓名划分,却未必等同于二分之一的产权比例。 关于产权分配问题,如已签订相关协议,应依协议约定行事;若无协议存在,还需综合评估各方面对此处房产所做的贡献因素方可作出决定。 另一种情况,在结婚前购买房屋并未涉及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下,离婚之时,若房产证仅为某位当事人的名字,这栋房产便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产权方所有。 另外,若是房产证上额外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就将视为双方共有财产,按照协议进行分配。 若未能达成协议,则需依靠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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