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和财产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女双方均有权请求与另一半解除婚姻关系。
若一方发起离婚请求,可寻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寻求法律援助和公正裁决。 关于起诉离婚以及财产分割两项环节,其实它们属于离婚过程中相互独立的两个阶段,原本并无必然的关联性;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起诉离婚获得成功后,才会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而这其中主要聚焦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积累的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