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写了单独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产证书上标明为单独所有并不必然表明这即是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入房屋,则该房产理应成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而若是在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且对方明确表达了只赠与给己方的意愿时,就该房屋而言,其所有权将归属单独拥有它的那一方。 2、符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包括: 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无论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前提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规定的除外情况并非适用;以及来自于生产、经营和投资过程之中的收益;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以及其他应该被分配到夫妻共有的财产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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