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闹离婚时她拿我的东西能报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所引发的财产纠纷方面,确实存在报警这一解决途径。
然而,对于在离婚过程中对方私自取走了贵重物品,或者存在疑似暗中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搜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来进行诉讼解决。 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纳这些证据作为判决依据,而无需依赖于报警程序。 在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中,若其中一方有意掩藏、恶意转移、过度低价出售甚至故意销毁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又或者是欺瞒和捏造债务企图非法占据对方财产的行为被发现,那么在最终进行财产分配时,对于实施了上述行为的一方,其得到的财产份额将会被相应减少乃至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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