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由单方全额购置并只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视为其单独拥有之遗产。
然而,若在婚后对此不动产进行进一步的产权变更,即允许另一方的姓名加入至该房产的所有权文件之中(如房产证),则通常会被解释成对该配偶的附条件赠予行为,从而使该项房产从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状态。 在此,我们需特别提醒您,因地域差异及司法解释法规的变动不居,实际案例中的处理方式往往会有所区别。 若是涉及法律问题,法院将会依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做出最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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