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期间房产分配问题,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在双方结婚之前由其中一方购买并支付完全部款项的房屋,这类房产被视为该方的婚前合法财产; 其次是在婚后由其中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这样的房屋同样属于购买者的个人财产; 再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次性出资购得的房屋,并且在获得房屋权属证明之后离婚时进行分配;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婚前由某一方承租的房屋,在婚后经双方协议决定使用共有财产购买,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此时此类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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