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所拥有之共通财产,以下是可能采用的合法途径来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首先,应当以友好并即先力求达成一致性的协议来进行划分;若满足上一条件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转而选择依据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来进行分割。若在确认个人应得份额的过程中出现了纷争,进而如前所述,可诉诸法律程序,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状况的实际情况,同时顾及孩子、女性以及无辜受害方的利益,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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