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结婚前购置的房产应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仍然归属于原先拥有者。
然而,当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姓名时;即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由双方自行协商对其进行分配方案,若协商无果可以交由法院作出裁决。另一方面,若是婚前购入的房产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合资购买;那么在离婚时,情况将依照双方家长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或者假设婚前房产仅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会归属出资人的子女,而需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对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一种情况,是指婚前其中一方支付首付款买下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的房贷则由共同生活的伴侣负责偿还;那在离婚之际,该房产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同时需要对共同还款部分以货币方式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这套房产也是由某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那这栋房产就可以被视为这个人的私人财产,离婚时也不需要与共同生活过的伴侣发生任何形式的金钱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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