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结婚之后购房并将其仅登记为一人之名是否构成共同财产,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形:
第一种是基于夫妻共有财产所购得的房产,即使只在其中一位配偶的名下进行了登记,原则上来讲,这仍然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且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第二种情形则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利用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购置并且仅仅在自己名下进行了登记,在此情况下,这部分房产应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并不因此构成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无法对此主张拥有任何权益或分享相应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购置房产时,一人为借款人可以选择将两位符合条件的人士纳入房产所有权人名单中。 具体来说,若购房者面临着夫妻关系的身份,那么就需提供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等相关材料。 若处于异籍地区,还需提交本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等文件以证实购房者在当地具有合法居住权。 另外,对于户籍地以外的购房者而言,还需提交原住所地的住房状况证明,这样才能实现以两人名义签订购房协议,使得最终的房产证上能够刻印出两位购房者的姓名。 这些都是在购买房产时需要特别关注和准备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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