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签了一些婚后财产分割的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对婚后共同财产所制定之相关契约效力的判定须参考以下几点要素:
其一,该契约必须建立在以夫妻双方平等自由、互相协商为前提的基础之上;倘若该契约受到了胁迫、诈骗等非自愿因素的影响,则其将被视为无效。 其二,该契约仅能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财产进行规划和约定,不得影响或涉及到任何他人的财产权; 如若契约内容涉及到侵犯国家、集体及其他第三方权益,则此类法律文件均属无效。 其三,关于该契约的签订方式,建议采用书面文字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文书内容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最后,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达成一致意见、且经过双方签署并盖印确认的婚内财产契约,便可在签订完成后立即生效,从而对其当事人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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