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的房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涉及贷款,应先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对方扣除贷款后的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得房一方单独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款并取得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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