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二次一定要等一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诉讼这个范畴内,当第一次判决结果为不准离婚后,倘若双方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了一年,此时若有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当准许离婚。
然而,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 例如,若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也就是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即与配偶以外的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另一方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伤害;还有虐待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以及遗弃家庭成员,对需要抚养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等重大过错行为。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就不会受到一年间隔时间的限制,一方可以直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且通常都会被准予离婚。 所以,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待一年时间,但特殊情况除外。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分居,一年后小朱再次起诉,法院按规定本应准许离婚。但此时发现小李在分居期间与小胡同居,小朱想知道能否不受一年间隔限制直接再次起诉离婚,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按一般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应准许离婚。但小李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行为。 2、根据法律特殊情形规定,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时,不受一年间隔时间限制,小朱可直接再次起诉离婚,且通常会被准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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