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需要30天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得有30天的冷静期。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之内,要是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前面所说的这个规定期限到期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等同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诉讼离婚是不存在30天冷静期这一说的。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当中的一方提出离婚,然后由法院来判决到底准不准予离婚。 要是夫妻双方能够在离婚等这些事情上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他们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从而享受到30天的冷静期;要是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起初选择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欲撤回申请,而小李坚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后来小朱又改变想法,但在规定期限到期后的30天内,两人未一同去领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其法定权利,婚姻登记机关应按规定处理。 2、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天内,小朱和小李未亲自去申请领取离婚证,等同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他们若要离婚需重新申请或考虑诉讼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