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同意离婚异地可以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双方都决意离婚时,能够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倘若双方都离开了常住户口所在地满一年以上,并且共同的经常居住地在其他地方,那就可以向共同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来办理离婚登记。 然而,要是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亦或是存在诸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那么往往就需要借助诉讼的方式,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办理离婚事宜。 所以说,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异地办理的情况,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状况来确定的。 如果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了能够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针对具体情况给出合适的指导和建议,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均决意离婚,小朱常住户口在A地,小李常住户口在B地,二人离开常住户口地满一年以上,共同经常居住地在C地,对于应在何处办理离婚登记存在争议。后小胡不同意离婚,且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有分歧,引发后续处理方式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若按规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离开常住户口地满一年且有共同经常居住地,则可在共同经常居住地办理,所以小朱和小李起初可在C地办理。 2、当小胡不同意离婚且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特殊情况时,就需通过诉讼方式,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事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