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精神分裂症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若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在法律范畴内,当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其中一方患上精神分裂症且长期医治仍未痊愈时,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确确实实出现了破裂的情形。 此时,若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依法是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 在诉讼的具体流程中,必须要提供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相关证据,像权威的诊断证明这类材料就尤为关键。 法院会细致地对各种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 倘若女方的精神状况已经到了极为严重的程度,对其正常生活以及婚姻关系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并且在经过调解之后依然无法改善这种局面,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然而,如果女方的病情相对较轻,存在被治愈的可能性,并且通过积极的治疗能够维持婚姻关系,那么法院就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以给予双方更多的机会和可能。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丽患上精神分裂症,经长期医治未痊愈。小朱坚决要求离婚,双方调解不成,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了小丽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争议点在于小丽病情对婚姻影响程度不同,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情分析: 1、若小丽精神状况极为严重,对正常生活和婚姻关系产生极大不良影响,且调解无法改善局面,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若小丽病情相对较轻,存在治愈可能,通过积极治疗能维持婚姻关系,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给双方更多机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