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保险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进行核准之后,如果判定该事件并不符合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那么从核准事件发生的那日开始计算,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或是收益人送达拒绝支付赔偿款项或是保险金额的书面通知书,并且需要详细地解释其中的原因。
这一项严谨且明确的条款专为规范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之后的告知义务而设定。 接着,作为保险公司的基本商业道德,及时地将拒绝理赔的决定通知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其诚信原则的重要体现。 这样做不仅可以确保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让他们能及时掌握理赔的最终结果,同时也能根据这个信息来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在做出拒绝理赔的决定之后,有责任和义务尽快地通知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若保险公司未能尽到此项通知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对其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