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只要愿意可以立马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并不能即刻完成办理。
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必须要满足双方都出于自愿的前提,并且针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个事项,都要达成一致意见。 接着,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之后会有三十日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结束后,双方还得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只有到这一步,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整个流程算下来,最少也得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而诉讼离婚呢,是由一方将离婚诉求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只有当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长短是不确定的,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诸多因素。 总之,仅仅只是内心愿意离婚,并不能说明就可以立刻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根据具体所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相关的程序流程来确定办理的时间和步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小朱想协议离婚,认为快速能办好。小李却想诉讼离婚,觉得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太长。双方对于离婚途径产生争议,小朱坚持按协议走,小李则执意诉讼,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还有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再领离婚证,整个流程至少一月,所以小朱认为的“快速”不准确。 2、诉讼离婚由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情况审理判决,时间长短不定。小李想诉讼离婚,但需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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