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反悔如何撤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有一方后悔了,那就可以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而且必须得双方亲自跑去才行,得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还有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之类的材料。 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十天之内,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都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把离婚登记给撤回掉。 等到前面说的这个期限满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还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的话,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要是冷静期到了之后,一方还是坚持要离婚,可另一方不同意,那这种情况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离婚方面的纠纷。 这一系列的规定,就是为了让离婚这件事能更慎重一些,避免一些冲动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内,小朱后悔了,未与小李协商,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回申请,工作人员告知需双方亲自前来。三十日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领取离婚证,小朱拒绝,小李欲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小朱独自前往不符合规定。 2、三十日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领取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若坚持离婚,只能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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