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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赔偿给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两份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合同之时,我们秉持着签约先后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先行签署的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将拥有获取标的物所有权的权利,而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虽无法取得标的物的绝对所有权,却有权力向卖方提出违约责任的主张。另外,若其中一位买受人已经成功地获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应严格执行物权优先的原则。而对于那些尚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而言,我们应坚持先占有的原则。再者,当一方已成功履行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我们便需坚定地实行先履行的原则。一旦出现当事人一方未能履约或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的情况,则应对其追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性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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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