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要办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
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各项事宜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 当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倘若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被认定为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份协议书便具备了法律效力,无需再特意去办理公证手续。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对离婚后对方是否会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存在担忧,那么就可以考虑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经过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其法律效力会更强。 在对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会更加便捷,也更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到底是否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决定。 无论是选择公证还是不公证,都应该以确保自身权益为出发点,做出最为合适的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并写了离婚协议书。小朱认为协议书无需公证就有法律效力,直接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就行。但小李担心小朱日后不履行协议内容,认为应该公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公证。 2、如果一方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公证后的协议书法律效力更强,在维权时更便捷,所以选择公证与否要综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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