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想撤诉协商好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后若有撤诉的想法,且双方已达成一致,此时便可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
通常来讲,法院大多会准许撤诉这一请求。 撤诉之后,双方依然可以自行针对离婚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像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都可以在这个阶段进行深入探讨和协商。 倘若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顺利领取到离婚证,此时的离婚协议也就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能够对双方的权益起到保障作用。 然而,如果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再次提起起诉离婚。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诉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出现,一般情况下应该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 总之,撤诉之后,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选择后续的处理方式,无论是继续协商还是再次起诉,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不和,小朱起诉离婚。但起诉后两人又达成一致,小朱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准许。撤诉后,他们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商,未达成一致。小朱想再次起诉离婚,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距离撤诉还不到六个月。 案情分析: 1、小朱撤诉是其权利,法院准许符合常规。 2、撤诉后协商不成再次起诉,由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且不满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小朱的再次起诉不符合条件。 3、这体现了法律对离婚诉讼程序的规范,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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