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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不想离婚二次起诉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女方进行二次起诉离婚这件事,在满足法定条件时是能够达成离婚结果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于那些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有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然而,要是存在新情况、新理由,那就不会受到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并且,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定会进行调解。
当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经过调解依然无效,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的情形包含多种,像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原则;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在进行二次起诉离婚时,通常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婚姻关系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确保了离婚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为夫妻关系。小朱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小朱又起诉离婚,小李辩称未达法定二次起诉离婚条件。小朱称有新理由,即小李有家庭暴力行为且自己有证据。法院受理并审理,审理中按规定进行调解。

案情分析:

1、小朱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若有新理由则不受六个月限制,小朱称小李家庭暴力属于新理由,法院受理合理。
2、法院审理离婚案必经调解程序,若小朱能证明感情破裂,如小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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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