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经历冷静期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要是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的三十日期限届满之后,还得再经过三十天,并且在这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也不是说绝对不能不要冷静期。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这种方式,就不存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了。 当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然后经过法院的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就会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通常是要经历冷静期的,但要是进行诉讼离婚的话,就不需要经历这个过程。 具体到每一个离婚案件,到底是需要经历冷静期还是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这都得依据实际的法律程序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入冷静期后,小朱在第一个30天内改变想法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应按原计划进行。小朱则想直接诉讼离婚跳过冷静期,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申请登记离婚进入冷静期,小朱在规定时间内有撤回申请的权利,其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 2、若小朱想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无需经历冷静期。法院会根据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破裂则会判决准予离婚。最终采取哪种方式需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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