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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再去办理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时长为30天,它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没有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冷静期已经超过了30天,再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就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前往办理。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仍然没有办理,那么可能就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以及其他相关的手续。
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到底需要怎么做,得依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以及实际的操作流程来确定。
比如说,有的地方可能要求重新填写一些表格,或者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等。
总之,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这样可以确保整个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因事耽搁未与小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超过此期限后,二人就离婚手续办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可直接继续办理,小李认为可能需重新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未申请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小朱的想法不符合规定,小李的认识较为正确,具体后续操作还需依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流程,可能涉及重新提交申请、填写表格或提供额外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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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