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如何反悔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把房子给予未成年子女时,通常是不可以随意进行更改和反悔的。
离婚协议是在双方都签字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会具备法律效力的。 一旦生效,它就对双方以及子女都有着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然而,也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存在。 比如说,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欺诈行为,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误导对方,导致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协议;又或者是存在胁迫的情况,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协议。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撤销离婚协议必须要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进行提出。 一般来说,这个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 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即使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法院也可能不会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总而言之,在离婚时将房子给予未成年子女的这种约定,一般情况下是应该被遵守的。 但如果遇到了特殊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去寻求相应的救济途径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予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小胡。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协议生效。但小朱称签订协议时小李存在欺诈行为,故意隐瞒家中高额债务情况,他是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的协议,要求更改协议,不再把房子给小胡,小李不同意,小朱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小李存在欺诈行为,他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有撤销协议的可能。 2、小朱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否则即便存在欺诈情况,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小朱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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