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内撤销离婚后怎么再次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冷静期内撤销离婚后,如果双方依旧渴望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再次进行离婚:
首先,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这是再次离婚的关键步骤,只有双方共同到场,才能启动后续的流程。 其次,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其中包括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身份的重要凭证;还有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明。 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 一方面要确认双方此次仍有离婚的意愿,确保不是一时冲动;另一方面要核实相关情况,比如双方的婚姻状况等是否符合再次离婚的条件。 然后,倘若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便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 这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留意的是,再次离婚的整个程序与初次离婚大致相同,关键在于要确定双方在冷静期过后依然坚定地想要离婚,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 同时,由于不同地区在具体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了解详细的办理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撤销了离婚申请。但之后两人依旧想离婚,便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次离婚。小朱认为只带身份证就行,小李则觉得按规定还需带结婚证。两人为此产生争议。最后他们带齐材料提交申请,经审查后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案情分析: 1、再次离婚时双方共同到场是必要条件,本案中小朱和小李共同前往符合规定。 2、关于提交材料方面存在争议,应按规定提交身份证和结婚证等材料,争议解决后按流程办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离婚手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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