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理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起诉离婚是可行的。
1、法律明确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2、假如被告在上海拥有经常居住地,且连续居住时间达到一年以上,那么就能够在上海的相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起诉时,必须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材料。 4、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展开审理工作,倘若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依然无效,就应当准予离婚。 5、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法院在具体要求和程序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可能会有所不同。 6、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准确、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外地人)欲与在上海有经常居住地且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小李起诉离婚。小朱向上海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但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一些程序和要求小朱与小李存在争议,小朱认为法院应快速判决,小李觉得应严格按程序走。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小李在上海满足条件则上海法院有管辖权,小朱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 2、在审理中,双方对程序和要求的争议不影响案件本质,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不过具体操作各地法院有差异,若有疑问可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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