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二次开庭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进行二次开庭时,如果无法找到被告,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处理。
(1、) 法院会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通常是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尽管被告实际上可能并没有收到传票等诉讼文书,然而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就已经视为已经送达了。 (2、) 当公告期满后,如果被告依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那么法院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3、)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的费用是由原告先进行垫付的,而最终这笔费用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 (4、) 另外,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存在藏匿等恶意逃避诉讼的行为,那么这可能会给被告带来不利的后果,比如在财产分配方面,被告可能会被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等。 (5、) 总之,通过公告送达这种方式,能够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这也需要原告积极地配合法院的工作,共同推动诉讼的进程。 (6、)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案件进行二次开庭,无法找到被告,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60日。60天后被告未到庭,法院依规定缺席审理判决。需注意公告送达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承担。若有证据证明被告恶意逃避诉讼,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不利。 案情分析: 1、公告送达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虽被告未实际收到但法律视为已送达。 2、公告期满被告未到庭,法院依规定缺席审理判决,维护法律程序。 3、原告垫付公告送达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保障公平。 4、有证据证明被告恶意逃避诉讼,会影响财产分配结果,体现法律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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