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字后有一方不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协议完成签字后,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协议便暂时无法生效。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此之后,还需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若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向双方颁发离婚证,至此,离婚协议才正式具备法律效力。 倘若出现一方不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仔细了解对方不愿前往的缘由,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倘若经过沟通依然没有效果,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离婚事宜进行判决。 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意愿、婚姻的实际状况等各种因素,然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所耗费的时间也会比较长,这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离婚协议并签字,但小李之后拒绝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就离婚协议是否生效产生争议。小朱尝试与小李沟通无果后,考虑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签了离婚协议,但因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未经历离婚冷静期、未领取离婚证,所以该离婚协议暂未生效。 2、小朱沟通无果后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双方意愿、婚姻实际状况等因素判决,不过诉讼离婚程序复杂、耗时长,会给小朱带来一定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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