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2.在双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所提交的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相关事宜的明确约定,涵盖了诸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诸多方面。 这些约定都有着明确的条款和细节,为离婚后的生活安排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3.当这份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它就正式生效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双方都必须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就可以依据此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4.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情形,否则该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有序、公正,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议经审查生效后,小朱拒绝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约定,小李拟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朱称签订协议时受小李胁迫,认为协议应无效。 案情分析: 1、若小李不存在胁迫行为,该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小朱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小李有权起诉要求其履行。 2、若小朱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受胁迫,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书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小朱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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