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判定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罪”乃以报复他人为出发点,或想称霸一方,抑或是出于其他不正当目的,而进行群架之行径,从而打破公共秩序之严重违法犯罪。
对于这一罪名的判定,往往需要考量如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行为人需在主观意识中具备有组织群架的倾向,也就是通过这种手段达成某种不合规企图。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确实发生了召集多于三人进行暴力对抗行为的情况。 再次,冲突行为必须是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地点最好选在公共场所或者大众可以目睹和感知到事件过程的地方。 最后,此类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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