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为肆无忌惮地进行挑衅,不加约束地对他人进行殴打、骚扰,或是随意损毁公私财产,亦或是在公共场合引发混乱,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关于该犯罪的确立,需要在衡量若干因素之后才能确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往往是故意为之,他们清楚自己的行为将会对社会秩序构成破坏却仍决然执行。 2.客观情况上,例如实施了不加节制地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追逐、阻挠、辱骂以及恐吓他人,达到情状恶劣程度的行为; 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以及在公共场所有秩序的场所哄闹生事,从而导致公共场所秩序极度混乱的现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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