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当天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历经30天后,并非一定要本人在当天去办理离婚手续。
当30天的冷静期圆满结束,双方需在接下来的30日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超过这个期限仍未提出申请,那么就视作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这意味着,在30天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时间范围内,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挑选一个合适的时间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非必须得是冷静期结束后的当天。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继续办理离婚事宜,那么他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3.总之,离婚冷静期过后的办理时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只要双方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顺利推进离婚手续的后续进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历经30天离婚冷静期后,小朱因临时有事无法在当天和小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人对是否必须当天办理产生争议,且之后小李又改变主意想撤回申请,小朱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30天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接下来30日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并非一定要在冷静期结束当天办理,所以小朱因事无法当天办理不违反规定。 2、若小李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其有权提出,但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而不能单方面强行撤回,需遵循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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