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能委托别人去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离婚证是不可以让他人代为领取的。
要领取离婚证,必须得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查双方确实是出于自愿想要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会予以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2.要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没办法亲自前往领取离婚证,那么这一方可以先和另一方进行商量,由另一方代替自己去领取。 不过,代替领取的这一方需要提供书面的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相关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别,所以最好是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 3.总而言之,一般的原则是离婚证需要本人亲自去领取,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并且符合相关规定之后,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欲办理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但离婚登记时,小朱因突发疾病无法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便与小李商量,委托小李代领离婚证,小李持书面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明前往领取,却遭工作人员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原则上离婚证需双方亲自领取,婚姻登记机关要核查双方自愿离婚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情况,亲自到场能确保真实意愿,保障离婚登记严肃性。 2、虽特殊情况下一方可委托另一方代领,但需符合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本案中工作人员拒绝可能是因当地具体办理流程有更严格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