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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在外地去哪里起诉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被告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要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比如说男方在外地,并且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这种情况下就向男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男方没有经常居住地,只是在外地居住了一段时间,那就向男方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2.然而,当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时,就会有所不同。
像男方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的案件,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3.总之,在起诉离婚这件事情上,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
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和处理方式,这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仔细辨别和准确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女)与小胡(男)结婚。小胡离开住所地到外地工作超过一年,小朱欲起诉离婚。小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她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小胡则认为应向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法院起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小胡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起诉离婚,小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时,应由小朱住所地法院管辖。
2、小胡虽在外地居住,但不符合一般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的情况,因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所以小朱的起诉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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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