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外地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不过这得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行。
倘若夫妻二人都愿意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都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啦。 要是只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另一方就只能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啦。 这里要注意,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如果不一致的话,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啦,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可不算。 所以,离婚在外地办理这件事,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那就可以在外地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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